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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卡支付产业中非银机构占主导

2019-12-17 来源:网络 作者:秩名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增长最快、最具潜力的新兴银行卡支付大国。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加入使得支付产业的市场主体由单一的商业银行开始日益多元化, 2015年非银行支付机构收单笔数和金额分别占总收单业务量的69.98%和55.4%, 均超过了一半的市场份额, 标志着我国银行卡支付产业中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始占主导。从世界范围看, 一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占主导的银行卡支付产业只有我国出现, 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国故事”.

  (一) 银行卡支付产业的市场结构

  在2011年5月-2015年3月, 监管机构对非银行支付机构一共发出了271张支付牌照6.支付牌照的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7种, 其中最重要的是互联网支付110张牌照、移动电话支付47张牌照和银行卡收单63张牌照。

  如果考虑到银行都可以开展支付业务, 支付牌照的数量会更多。以收单 (包括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和移动电话支付) 为例, 2015年我国共有1047家收单机构。按机构类型看, 2014年收单业务量排名前十的支付机构收单交易额占支付机构整体交易额的88.36%, 收单业务量排名前十的商业银行收单交易额占商业银行整体收单交易额的94.44%.

  艾瑞咨询的调查显示, 2011-2015年的互联网支付业务前5家支付机构的市场份额超过了90%, 在5年的市场发展中前5家企业都没有发生过变化, 支付宝市场份额一直都接近50%市场份额, 互联网支付市场属于典型的寡头垄断格局。

  移动支付业务更具有寡头垄断格局, 艾瑞咨询的调查显示2014年支付宝市场份额为82.3%、财付通10.6%, 2015年支付宝市场份额为68.4%、财付通20.6%, 接近90%的市场份额被支付宝和财付通两家公司所占据。图1显示了2016年223家支付机构的营业收入情况, 有2家机构收入超过100亿, 占比0.9%, 10-100亿之间的有9家, 占比4%.可以看出, 尽管银行卡支付产业参与主体数量众多, 产业竞争激烈, 但却呈现出寡头垄断市场格局, “赢家通吃”特点明显。

2016年223家支付机构营业收入情况

图1 2016年223家支付机构营业收入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二)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历程

  支付业务传统上是商业银行的基础业务之一, 长期以来并没有单独的监管体系, 而是被纳入了银行业监管体系。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新兴事物, 对其监管经历了一个不断认识、动态调整的过程, 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 2010年之前空白监管。

  由于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是机构导向的,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同于传统的支付机构--商业银行, 因此刚开始一直处于监管空白地带。随着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数量越来越多、业务量越来越大, 其影响力日益上升, 对其监管被提上了议程。2009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 决定对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登记, 并要求于2009年7月31日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始正式纳入了监管范围。2010年9月1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这是针对支付机构的第一个正式监管政策。

  (2) 2011-2015年宽松监管。

  2011年5月对非金融支付机构发放了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尽管非银行支付机构纳入了监管范围, 但监管机构秉持包容性监管理念, 鼓励创新, 对产业进行宽松监管。“我们要树立包容性的监管理念, 为这些创新留有一个发展观察期。在发展观察期内, 要增加包容度, 鼓励合理创新, 使支付服务行业创新发展走在现代服务业前列” (刘士余, 2014) .

  (3) 2016年以来严格监管。

  2016年4月14日, 国务院印发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 4月22日, 中国人民银行配套制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了支付市场的专项整治, 旨在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经营模式, 清理整治无证机构, 遏制市场乱象, 优化市场环境。8月, 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指导思想, 明确了未来的主要监管思路:重点做好对现有机构的规范引导和风险化解工作, 防范出现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为底线;健全监管制度, 强化监管手段, 加大专项治理和执法力度, 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监管机构开始加大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力度, 进入了严格监管的阶段。

  可以看出, 监管机构对支付行业经历了从一开始的没有监管到宽松监管, 再到2016年之后严格监管的过程。2011-2015年之间的银行卡支付市场处于一个外部监管宽松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