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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移动支付主要应用模式

2019-10-31 来源:安全付 作者:Memory

  移动电子商务使用人群更加大众化,服务更加个性化,不受时空限制,可随时随地进行移动支付,是一种灵活、高效的电子商务,它的应用模式也有别于传统的电商模式。目前移动支付在我国有以下几种应用模式:

  一、基于LBS的O2O模式

  O2O模式算是移动电子商务模式的典型代表。在一个陌生商圈里想找家咖啡馆,打开手机客户端进行搜索并准确定位,还能下载这家咖啡馆的优惠券获得消费折扣,既方便又省钱。这就是典型的O2O(即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应用场景。

  在移动终端的普及下,通过电信移动运营商的无线通讯网络或外部定位方式获取移动端用户的位置信息,在GIS平台的支持下,即时即地的把线下商务机会与移动互联网有机结合在一起,客户可以通过移动终端随时随地筛选服务,在线支付、结算,也可以先体验再结算。O2O模式与传统的电商模式还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闭环”,它可以全程跟踪用户的每一次交易和满意程度,即时分析数据,随时调整营销策略。随着模式越来越成熟.O2O将会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和服务,将会促进移动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

  基于LBS的O2O模式中,移动电子商务给用户提供的生活信息服务不是简单的信息分类展示和信息搜索,而是精准化和智能化的信息服务,可以更快更好地帮助用户进行选择服务。

  二、APP商用模式

  当前,用手机和iPad.上网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的上网习惯已从使用PC机逐步转向使用APP客户端上网,而目前国内各大电商,均拥有了自己的APP客户端。APP客户端的商业使用,已经初见锋芒。京东集团意识到移动电商的未来潜力,开始.上线京东移动端。目前该移动端已经服务于包括安卓、苹果、塞班、微软等10多个移动平台。日订单量超过10万单,占全站订单量的10%;移动客户端用户超过5 000万,并以超过10%的月递增速度迅速增长,手机网页版每日访问用户超过150万,访问页面浏览量过亿。除京东外,中国移动商城、淘宝、凡客诚品、唯品会、国美在线等大企业纷纷开发了手机移动端,而且从类别上来看,涵盖了吃穿住行用方方面面。

  商用APP是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不管是电子商务公司还是传统零售商都在朝这个方向发展。

  三、微信营销模式

  在移动商务领域,垂直电商网站继植入手机商用APP应用之后,又将发力点转向微信平台。微信营销的模式包括:

  查看附近的人:用户点击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地理位置查找到周围的微信用户。在这些附近的微信用户中,除了显示用户姓名等基本信息外,还会显示用户签名档的内容。所以也有许多用户利用这个免费的广告位为自己的产品打广告。

  品牌活动式:微信的用户逐月增加,因此不少大品牌也在尝试利用微信推广。

  其中,漂流瓶便是商家看重的一个微信活动应用。

  O2O折扣式:微信结合O2O展开商业活动,将二维码图案放置取景框内,微信会帮你找到好友企业的二维码.然后你将可以获得成员折扣和商家优惠。细化直接的营销渠道进行一对一的关注和推送,公众平台方可以向“粉丝”推送包括新闻资讯、产品消息、最新活动等消息,甚至能够完成包括咨询、客服等功能。

  另外微信方面也适时开通了在线支付功能,电商进驻微信,是一个新的营销趋势,未来微信有可能成为最重要的移动电子商务平台。价格优惠,是移动电子商务吸引客户的关键手段。在微信上,大打实惠牌的企业比比皆是。天猫在微信开展了“微信特权,专享优惠券”;唯品会在微信推出了有时间限制的优惠编码。

  “我为自己代言”的聚美优品和“不美不活”的乐蜂网都在微信申请了公共账号,来进行自己的客户服务。

  在移动支付领域,根据运营主体划分,主要存在以下四种商业模式:

  1、以移动运营商为运营主体的商业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移动运营商作为移动支付平台的运营主体,移动运营商会以用户的手机话费账户或专门的小额账户作为移动支付账户,用户所发生的移动支付交易费用全部从用户的话费账户或小额账户中扣减。在以移动运营商为运营主体的移动支付业务模式中,移动运营商除了承担着基础网络服务和内容增值服务的角色之外,还承担了账户系统、资金清算等金融机构的责任,不需要银行过多的参与。这种商业模式的好处是:技术实现简便,缺陷是:移动运营商的角色定位不清楚,使得产业链各方的利益难以保证,前景复杂;在政策层面,如果发生大额交易将与国家金融政策发生抵触;无法对非话费类业务出具发票,税务处理也很复杂。

  2、以银联为运营主体的商业模式

  银联作为国内银行卡信息交换网络的金融运营机构,所提供的移动支付平台接人服务是银行卡支付服务的延伸,有别于商业银行个性化的手机银行业务,属于为所有商业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统一和普适化的一种金融服务。中国银联覆盖全国的银行卡信息交换网络连接国内所有商业银行这个独特的优势和国家支持的背景,使得银联在移动支付产业成为一个可信赖的合作伙伴。由银联来建立和运营移动支付平台,可以避免以移动运营商为主导的一些弊端,同时也能解决多个银行共同开展移动支付业务时带来的困扰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优化了整个产业,使得各方的定位更加明晰,大家能各司专长,共同事业,共同发展。

  3、以银行为运营主体的商业模式

  银行通过专线与移动通信网络实现互联,将银行账户与手机账户建立对应关系,用户通过银行卡账户进行移动支付。银行为用户提供交易平台和付款途径,移动运营商为银行和用户提供信息通道和内容服务,不参与支付过程。当前我国大部分提供手机银行业务的银行(如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等)都由自己运营移动支付平台。以银行为运营主体的移动支付模式的主要缺陷是:各银行只能为本行用户提供手机银行服务,移动支付业务在银行之间不能互联互通;各银行都要购置自己的设备并开发自己的系统,因而会造成较大的资源浪费;对终端设备的安全性要求很高,用户需要更换手机或STK卡。应当看到,每位用户正常情况下只拥有一部手机,但他可能同时拥有几个银行的账户。如果一部手机只能与一个银行账户相对应,那么用户无法享受其他银行的移动支付服务,这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移动支付业务的推广。

  4、以独立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为运营主体

  移动支付平台服务提供商是独立于银行、银联和移动运营商的第三方经济实体,以第三方交易平台为运营主体提供移动支付业务的主要特点是:银行、移动运营商、平台运营商之间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平台运营商发挥着“插转器”的作用,将银行、运营商等各利益群体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简单化,将多对多的关系变为多对一的关系,从而大大提高了商务运作的效率;用户有了多种选择,只要加入到平台中即可实现跨行之间的支付交易。平台运营商简化了其他环节之间的关系,但在无形中为自己增加了处理各种关系的负担;且移动支付的发展目前还在培育阶段,在市场推广能力、技术研发能力、资金运作能力等方面,都要求平台运营商具有很高的要求。而目前,中国第三方支付平台整体.上自身还处于被监管的地位,进行这种复杂的整合,会显得力不从心,难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