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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理论

2019-11-01 来源:安全付 作者:Memory

  一、交易成本创新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以希克斯和尼汉斯(1983)的研究为代表,该理论认为技术进步是主因,而金融创新是一种形式上的响应,目的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的成本。

  当然交易成本并非单纯只通过技术进步来调节,竞争和市场信息的完善都能降低交易成本,以交易成本的角度来判断创新的发生与否依然是种常见的分析方法。希克斯(J.R.Hicks)和尼汉斯(JNiehans)提出的金融创新理论的基本命题为“金融创新的支配因素是降低交易成本”。这个命题有两层含义:降低交易成本是金融创新的首要动机,交易成本的高低决定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是否具有实际意义;金融创新实质上是对科技进步导致交易成本降低的反应。希克斯把交易成本和货币需求与金融创新联系起来考虑,认为交易成本是作用于货币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需求产生对不同类型金融工具的要求.交易成本高低使经济个体对需求预期发生变化;交易成本降低的发展趋势使货币向更为高级的形式演变和发展,产生新的交换媒介、新的金融工具;不断降低交易成本就会刺激金融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尼汉斯(1983)认为,金融创新的重点是金融工具,不同的金融工具能够应对不完全市场带来的系统风险。

  由此看来,互联网金融创新有其理论依据,交易成本的降低成为其创造力的源泉,新的金融工具、业务模式层出不穷,带来了海量用户,从而实现金融普惠。从互联网金融每一种创新,都能发现其背后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降低交易成本的诱因。

  二、约束诱导性金融创新理论

  约束诱导性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和金融学家威廉·L.西尔柏(Silber 1975)。威廉·L.西尔柏在1983 年5月发表了《金融创新的发展》

  一文,详述了金融创新的动因,并用直线程度模型加以说明。他认为金融创新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微观金融组织,为消除或减轻外部对其产生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自卫”行为。西尔柏认为,金融压制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外部约束,主要是政府等监管机构的管制;其二是内部约束,即金融企业制订的利润目标、增长率、资产比率等。这两个方面的金融压制,特别是外部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金融压制时,实行最优化管理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金融企业将会从机会成本角度和金融企业管理影子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区别来寻求最大程度的金融创新。

  西尔柏的理论是从利用微观经济学对企业行为分析入手,主要侧重于金融企业与市场拓展相关联的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交易创新,解释金融企业的“逆境创新”,而对与金融企业相关的市场创新,以及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而引发的金融创新皆不适应。

  事实上,银行业的互联网化较好地约束诱导性金融创新理论作出了阐释和验证。正是基于互联网企业开展第三方支付、理财、网络贷款业务的巨大外部压力,银行业被迫开展网上银行、移动支付、电商平台等业务创新,形成了金融互联网,也试图借创新摆脱监管机构过于严格的监管。

  三、规避管制型金融创新理论

  这一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凯恩(E J. kane)于1984 年提出来的。Kane(1978,1981)是这个理论的代表人物,他认为监管的实质表现是税,这会降低金融行业的盈利水平,进而触发行业为绕开监管而进行创新。规避管制理论是指和Silber的约束诱导性理论有所不同,约束诱导性理论强调的是金融机构单方面的主动性,因为政府不可能立即对新的金融模式进行约束管制,这段监管的真空期就是创新带来利润的黄金期。但政府终究会修改法规施加新的监控,政府和金融机构是长期互相博弈的关系,规避管制理论正是考虑了这点,利用博弈模型来展现金融创新的动态过程。Miller(1986)持类似的观点,并补充说明金融创新的结果应得到持续性应用,才能说明它是有效的规避。

  Kane(1978,1981)认为,所谓规避,就是指对各种规章制度的限制性措施实行回避。规避创新就是指回避各种金融管制的行为。它意味着当外在市场力量和市场机制与机构内在要求相结合,回避各种金融控制和规章制度时就产生了金融创新行为。实际上,规避已经被认为是合法的了。为了获得最大化的利润,金融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会通过创新来逃避政府的管制,但当金融创新危及金融制度稳定时,政府又会加强管制,这种管制将导致新的一轮创新。因此,金融制度的静态均衡几乎是不存在的,管制和规避引起的创新总是不断交替,形成一个动态的博弈过程。

  余额宝的诞生、快捷支付被限额以及网络信用卡被叫停等金融创新过程,似乎能够体现这种动态博弈过程。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往往伴随着监管套利,从而带来制度的完善和新一轮的业务创新。凯恩的理论一样适用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揭示了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发展规律。

  四、长尾理论

  长尾理论由克里斯·安德森在研究亚马逊等互联网企业运营模式的基础上提出的,其核心思想是当需求不旺或销售不佳的产品市场组合起来时,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就不容忽视。

  这种组合是基于产品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达到足够大,因而单个商品的销售成本降低到可以忽略不计,从而企业可以降低销售门槛,进入长尾市场。

  长尾理论中很重要的一个概念是利基,是在大市场之外,更窄地确定的某些群体,他们共同组成了需求未被满足的小市场。企业通过对市场的不断细分,严格针对某一类特殊客户群体,重点开发满足其需求产品或服务,这就是利基市场,也称作长尾市场。

  传统金融产品的市场是大市场,如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私募基金等,都具有巨大规模,但随之而来的是高销售成本和高客户门槛。数量众多的普通投资者(诸如众多小企业、贸易公司、个人用户)投资消费的额度很小,是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意也无法广泛服务的对象,他们构成了尾部巨大的长尾市场。

  就网络销售金融产品而言,互联网金融能够以其强大的交易处理系统能够;实现大量级客户的交易需求,具有鲜明长尾特点。一是能够降低成本,采取基金公司网上直销的手段,避免销售机构与客户的利益冲突,最大程度上给客户让利;二是能够降低门槛,让更多普通人能使用;三是方便快捷,客户不需要再亲临金融机构的物理网点,足不出户就能享受理财服务;四是能够进行及时信息披露,每日结转收益清晰可见等等优势。因此,互联网金融能够激发并满足数以亿计的长尾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