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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019-11-08 来源:安全付 作者:Memory

  互联网金融已证明了其旺盛的生命力和颠覆力。但其成长过程中伴生和积累的问题,正在反制和反作用于这一新生业态,不断培育与改善互联网金融的生存环境、发展动力和成长优势。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虽然发展速度很快,很多企业也不断涌人其中,但是,行业欣欣向荣的背后存在着不可回避的问题和认识上的误区,从而带来政策套利、支付安全、非法募资、倒闭、跑路、信息泄露等问题,都让互联网金融存在着很多风险。

  一、监管套利

  互联网金融部分创新业务,主要是利用了市场、监管和体制机制的差异所形成的漏洞。所以,某类业务在某一阶段的迅速发展和规模扩张快,并不能客观反映和代表其在市场中的地位与实力。比如,余额宝类业务主要利用了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市场和同业市场,利率管制的不同属性,通过“套利”交易来完成;P2P业务主要利用了市场监管的相对缺失和薄弱,通过放大杠杆倍数以失序和风险累积为代价来实现;各类第三方支付业务则主要是在支付安全保障标准相对弱化、参与者风险预期相对盲从的状态下,通过流量客户和业务的积累来体现。

  应当肯定,这些业务的增长和存在具有合理性,但不具有可持续性。因为它们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正在加快变化。比如,随着存款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不同领域和市场“套利”的空间会急剧压缩。随着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和手段的不断完善,很难再有“超杠杆”的主体对象和业务领域存在。随着全社会支付风险安全意识的增强,居民支付结算的选择性将大为增强,支付安全与支付溢价的比较效应,会推高进人第三方支付业务的门槛。互联网金融依托市场单向利好前提条件的发展,是发展过程的特别阶段,不能也不应成为发展常态。面对变化甚至“优势成劣势”的环境及前提条件逆转,需要果断放弃原有的“路径与对手漏洞”依赖,真正从体制、机制和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完善上,做好系统性应对。

  二、淡化风险

  金融的本质是经营风险.是在平衡风险关系中取得收益。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的特殊性和特别性,极大地弱化、模糊甚至掩饰了作为金融业务应具有的这一本质属性。在互联网金融以第三方支付为主体的时期,快速增长的支付结算量与网络支付安全投人不匹配的矛盾日益加剧,形成十分脆弱的第三方支付结算市场。从某种程度上讲,漏洞丛生。近期已有相关事件出现,风险初现端倪。而且,未来解决这些问题,还存在法律责任不清的终极障碍。由于市场转型、商业银行业务结构调整、监管机构理念和居民投资需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由于持续强化“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预期,使得余额宝类业务的参与者和业务绝对量呈现出单向增加的态势,这就掩盖并不断放大、积累着这类业务的结构性错配风险。

  互联网金融能颠覆传统银行业务的众多流程和过程,但不能改变发展必须与风险控制相匹配的金融本性,不能违背由于风险控制对发展速度和发展阶段所约定的内在规定性,更不能以已完成的没有出现风险的发展过程实际,来虚化和放松与发展过程必须同步的风险控制行为。这就好像一匹没有套上缰绳的马,终究只能是一匹野马一样。在这一点上,当下的互联网金融,从理念到实践上还是一个“短板”。而且,这些“短板”的事后补正,需要付出数倍于事前的代价。

  以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作为保障,是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互联网金融降低、放松甚至缺失风险控制的发展,即便可以堆积起可观的业务量和市场人气,但本质上则是在走向与金融发展内在属性不相融合的另一面,势必缩短新生金融生态业务和产品的生命周期。如果是这样,互联网金融不可能兴起,极低边际成本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快速直达客户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建立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并不大。

  三、不做市场细分,同质化竞争严重

  互联网的优势在于边际成本低,中小客户带来的边际收益也较低,因此只需要一定程度的标准化产品和服务就可以满足其需求;对于大客户,一般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办法满足,可以投人更多的资源来为之服务,因为大客户所带来的边际收益会超过边际成本。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很大程度上就是要为中小客户服务。线上可以完成一笔金额为1万元的P2P交易,可是不能完成一笔金额为1亿元的P2P交易一在技术上没有障碍,只是数字的变动,但是由于边际收益的不一样,所要求的服务自然也不一样。

  比如余额宝短期内迅速聚集天量碎片化理财资金,使得其背后的天弘基金获得跨越式增长,基金规模从名不见经传的百亿规模的小型公司一跃成为规模领先基金公司。这种示范效应已经引来了众多跟进者。微信财付通、平安盈、现金宝、收益宝、苏宁零钱宝、百度百赚、易付宝等对接的20余种货币基金产品-哄而上。市场竞争激烈,甚至出现一些收益补贴式营销。这种货币基金产品设计、投资标的、收益率都基本雷同,造成了同质化竞争,缺乏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