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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卡的概念、表象及与其他结算工具的比较

2019-12-07 来源:安全付 作者:Memory

  一、银行卡的概念

  什么是银行卡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3月1日公布实行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下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认识银行卡,要把握三点:

  第一,银行卡的发行机构只能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在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中用卡的地方很多,人们上班在单位食堂吃饭要刷单位发的饭卡,学生在学校图书馆里借书要用学校发的借书卡或校园卡,汽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交费要使用缴费卡,顾客购物积分要使用各超市或商店发的会员卡等,由于发卡机构都不是银行,所以不能称为银行卡,也不能和银行卡相提并论。

  第二,银行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消费信用等全部或部分功能。

  使用银行卡可以购物、消费、买股票、买基金、交水费、电费和电话费,刷卡进行付款即转账结算;使用银行卡可以办理现金存款,使用银行卡可以提取现金;没有钱时还可以使用银行卡进行消费贷款,并且是信用性质的贷款。

  第三,银行卡是一种支付结算工具。银行卡可以和现钞、金融票据一样,用于各种结账付款。

  二、银行卡的表象

  银行卡,从其外形看,绝大多数都是长方形的卡片,即使有异形的银行卡卡片,其卡片表面也必须显示与银行卡有关的信息内容。

  银行卡的正面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的基本信息:

  1.银行卡的最上面是发卡银行的名称及行徽。

  2.银行卡的卡号:银行卡的卡号是标识发卡机构和持卡人信息的号码,是银行卡最重要的信息。银行卡卡号一般由13-19位数字表示,各发卡银行的银行卡卡号的长度和格式也是不同的。威士卡( VISA) 16 位;万事达卡( MasterCard) 16 位;运通卡(American Express)15 位;大来卡( DinersClub) 14 位; JCB 卡(JCB) 16位;银联卡标准卡( ChinaUnionPay) 16 位622126-622925。 各个银行机构所发行的银行卡卡号都是不同的,世界范围内都不会有重号的现象。

  3.有效期(月/年):银行卡使用的有效时间( 前面两位为月份,后面为年份);贷记卡在有效期前面还有四位数字(MM/YY),表示贷记卡的起用时间,前面两位数字表示银行卡开始使用的月份,后面两位数字表示银行卡开始使用的年份;借记卡没有起用时间的标注。

  4.持卡人的英文姓名。1111215.信用卡品牌的防伪全息标识。

  6.银行卡的品牌标识。

  7.银行卡的级别:有的发卡银行还在卡片正面标注有银行卡的级别,绝大多数银行卡是通过卡面的颜色区分级别,例如黄色一般是金卡。

  如果是单位卡,一般在银行卡正面左下方有“DWK"字样,即单位卡的汉语拼音字头;如果是公务卡,还应当在银行卡的正面标注有单位的名称。

  银行卡背面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信息内容:

  1. 卡片磁条:磁条上录有持卡人的重要资料。

  2.签名栏:持卡人拿到银行卡以后,在此处签名,以便日后用卡签名时供其复核。

  3.客服服务热线电话号码。

  4.海外服务热线电话号码。

  5. 卡号末四位号码:在签名栏的右侧有四位阿拉伯数字,与正面凸印的卡号末四位号码一致,以防止卡片被不法分子伪冒。

  6.验证码:也叫安全码,在银行卡背面的签名栏上,紧跟在卡号末四位号码的后面印有3位数字,当使用银行卡进行电视、电话购物和网上交易时,特约商户等单位用以核实其持卡人的身份。

  三、银行卡与其他结算工具的比较

  (一)银行卡与货币

  银行卡可以当现钞使用,但是它不是现钞,和一般的货币不同。

  第一,货币是充当交换媒介的一般等 价物,价值尺度职能广是货币最基本的职能,而银行卡没有价值尺度作用,只是价值转移的手段,是货币的载体。

  第二,作为流通手段,货币与商品在买者与卖者之间不断作换位运动。而银行卡则永远隶属于一个主人,在作为媒介完成商品交易时,价值转移了,银行卡并没有转移,,它是货币与第三,银行卡是一种先进的支付工具,是货币支付手段的扩大和延伸,它突破传统货币的局限性,可在异地以或大或小的金额换回持卡人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

  第四,银行卡不具有贮藏手段,它在为客户服务时,所执行的仅仅是一种储蓄存折的作用。来特第五,银行卡不会成为世界货币。尽管银行卡已经打破了国界限制,在国际上被广泛使用,但由于银行卡不具有价值尺度作用,银行卡所转移的仍是货币,银行卡在货币执行世界货币职能时仍然是一种支付工具。

  (二)银行卡与票据的区别

  银行卡可以转账进行支付结算,但是它和一般转账支付结算的票据也不同。

  第一,票据作为支付工具在发挥作用时,要受到时间、空间、金额和当事人的限制,在一定的时间里由特定的收款人到事前确定的地方按票据所填列的金额去支取;而银行卡则突破了票据的局限性,可多次使用,可以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商户多次使用,金额也不固定,收款人可以是不同的多人次。可见,银行卡把票据支付功能大大发展了。

  第二,票据作为支付工具,只有在支付时发挥作用,而银行卡不仅是支付工具、结算工具,还具有储蓄作用,是任何票据都不具有的,因而,我们称银行卡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支付工具。

  第三,票据中的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贴现,但是和银行卡的消费信贷、透支作用还有区别。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一般只涉及贴现银行与贴现申请人两个关系人,而银行卡除了发卡银行和持卡人外,还涉及接受银行卡的特约商户、收单行等,银行卡把发卡银行、持卡人和特约商户、收单行等多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构成了循环往复的连锁债权债务关系,而这种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又都取决于彼此间的信用。

  特约商户能毫无顾虑地向持卡人提供商品或服务形式的商业信用,是由于他们能够在银行信用的保证之下,及时从银行收回货款,这样一来,银行卡就将多方连接在一起, 形成了自己的经济圈。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以银行卡为纽带的经济圈也越来越大,反过来,银行卡的发展也加快了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银行卡与传统支付方式相比,有了重大创新。它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根据需要随时存取现金,极大地方便了客户,同时它也实现了无纸化交易,是一种与现代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电子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