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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支付的概念与业务模式介绍

2019-12-13 来源:安全付 作者:Memory

  一、移动支付的概念

  移动支付,是指使用移动设备通过无线方式完成银行卡支付行为的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移动支付业务是电子支付的一种,移动支付也是商业银行的一种新型经营模式。

  移动支付所使用的移动终端可以是手机、PDA、移动PC等,目前以手机为主,手机不仅是每个人的通信必备,也变成了随时、随地、随身的个人金融支付终端。持卡人可以足不出户,随时随地享受金融支付服务,因此也称手机银行。移动支付业务也称手机银行业务,最早的手机支付是通过短信互动完成银行卡的基本功能,将手机支付与二维码电子回执技术相结合,在手机上实现了航空订票、电子折扣券、礼品券等多种增值服务,完成了数字化产品的支付和消费。新一代的手机支付利用集成在移动终端上的具有非接触功能的IC卡芯片作为支付信息的安全载体,将银行卡和电子钱包信息存储在该安全芯片中,通过非接触通信和无线数据通信技术进行现场和远程的新型支付方式。

  二、移动支付的业务模式

  移动支付的业务模式可以分为四类:运营商独立运营模式、运营商主导模式、第三方运营模式、银行主导模式。

  1.运营商独立运营模式。运营商独立运营的模式没有金融机构参加,移动运营商是该产业链中的唯一业务提供者。移动运营商既是移动支付业务数据传输网络提供者,又是移动支付账户的管理者。移动运营商采用两种方式管理移动支付账户。一种是将移动支付款项直接记人电信账单。另一种是开设单独的账户专门结算移动支付款项,用户需要事先在账户中存人现金才能使用。移动运营商的收益主要来自两部分:从商家获得每笔交易的服务佣金;从消费者获得通信费包括短信费、WAP浏览费等。

  2.运营商主导运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处主导地位的依然是运营商,所不同的是有金融机构加入。在这个产业链中移动运营商提供移动支付业务数据传输网络,金融机构负责管理移动支付账户。运营商推出的移动支付业务多采用银行卡的方式支付。此种模式下,移动支付的主要收入来源与运营商独立模式相似,也是从商家获得的每笔交易的服务佣金和从消费者获得的通信费。但这部分收入要在运营商和金融机构之间分配,分配比例由移动运营商决定。

  3.金融机构主导运营模式。金融机构主导的移动支付业务,相当于传统支付业务的延伸,数据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传输。运营商只负责提供网络,不参与移动支付业务的管理和运营。此种模式下,金融机构的主要收人来源是从商家获得的每笔交易的服务佣金,移动运营商的主要收入来自消费者的通信费和金融机构支付的专网使用或租借费。

  4.第三方运营模式。第三方运营商独立于银行和移动电信运营商,利用移动电信的通信网络资源和金融组织的各种支付卡,进行支付的身份认证和支付确认。

  目前,我国的移动支付主要是运营商主导运营模式和金融机构主导运营模式。移动支付是一种新的支付方式,从产生到发展,必然会有从不被认可到认可、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

  三、移动支付的注意事项

  如果您的手机开通并且已经使用了移动支付,特别要注意使用手机的密码功能。此外,不能随处乱放手机,防止有关的重要信息被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