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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支付行业发展特点与挑战

2020-07-15 来源:中国信用卡 作者:杨涛

  以支付清算体系为核心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是顺利推进金融改革的出发点与前提。正如经济增长离不开道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一样,健全的金融体系也与金融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密切相关。

  一、支付行业的发展特点

  当前,我国支付行业已经成为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中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规模快速增长。尤其自2012年以来,我国支付业务基本以超过1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快速发展,支付服务的渗透率和长尾用户覆盖率得到快速提升。

  二是效率全球领先。以零售支付为代表,新兴支付工具、支付模式、支付服务、支付市场对于经济金融效率的提升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并且在全球具有一定比较优势。

  三是高度重视安全。如何把握支付创新效率与安全的平衡,成为近年来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

  四是行业竞争融合。市场竞争格局更加复杂,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支付产业链的各类主体之间都面临既竞争又融合的多元格局。

  五是发展双轮驱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变革,以及包括监管、市场、主体、行为在内的支付制度规则,成为影响支付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六是市场寻找新机。随着C端的支付创新已经“白热化”乃至呈现“红海”特征,行业发展更加着眼于支付的B端、跨境等“蓝海”领域。

  七是全面双向开放。金融开放与全球化是大势所趋,支付行业也积极迎接开放与改革。在“引进来”的同时,相关部门努力适应全球趋势,进一步优化支付清算基础设施治理机制;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更加着眼于输出支付行业核心竞争力。

  八是尝试分层监管。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未来监管的核心思路逐渐转向奖优罚劣,形成高效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九是加强标准自律。在支付改革与创新中,要以推动支付标准化为主要抓手,促进行业协会的自律与备案机制发挥重要作用。

  十是实现权责清晰。支付体系逐渐趋于信息透明,各方交易的复杂性降低,责任分担明确。同时,具有本土特色的“支付+”创新的底线与边界也逐渐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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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国支付行业面临的挑战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支付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不同层面的挑战,需要加以理性分析。

  1、从人民银行支付清算体系来看,需要面对多重挑战。

  一是金融账户多元,管理规则不一。在长期发展演变中,我国金融体系逐渐形成了以商业银行账户为主体,期货经纪、期货交易、信托、证券、农村信用社、外资银行等账户共存的高度分散的金融账户体系,各类账户管理模式和制度不尽相同。此外,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也存在管理规则不统一的问题。金融账户体系以及银行账户内部存在的分割分立,宏观上不利于社会资金的顺畅流转和高效配置,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微观上也增加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效管理内部资金的难度。

  二是人民银行支付监管权力性不够,不能充分满足行业发展需要。构建高效、安全的中央银行支付清算体系,必须建立健全权威且能够与时俱进的法律法规框架。目前,支付清算领域的部分法律法规和制度法律层级较低,权威性不高,有些法律和制度滞后于行业日新月异的发展步伐。例如,作为非银行支付业务发展最重要的法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在法律层级上只是部门规章,并且支付行业近几年发展迅猛,部分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需要。有些支付创新业务仍处于无法可依的局面,对有些违法违规支付行为缺乏依法打击的法律依据,或根据现有法律处罚的力度过轻,起不到威慑作用。

  三是支付清算安全体系仍存在薄弱环节。金融体系是计算机信息技术密集型产业,高度依赖软硬件信息领域基础设施。目前,我国在核心软件、数据存储、移动支付操作系统等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程度仍有待提升,存在一定的潜在技术安全风险。在跨境支付领域,金融机构对国际支付清算信息报送系统依赖程度较高,人民币跨境支付服务系统的使用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在个人支付信息安全领域,目前还存在信息泄露、信息诈骗以及支付机构对消费者信息过度提取等问题,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支付服务行业健康发展都构成挑战。

  2、从第三方支付机构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支付机构经营乱象犹存,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据21CN聚投诉统计,2019年,聚投诉共受理全国消费者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有效投诉55?833件,对比2018年的投诉总量14?727件,增长了2.8倍。据统计,第三方支付机构违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违规提供支付通道,变相收取、挪用POS押金,违规网销电销POS,无序发展代理商,变相出租出借支付牌照等。

  此外,聚合支付在合规经营、支付场景、支付体验等方面仍需完善。一方面,聚合支付风险防控水平较低,合规问题频发。近年来,聚合支付始终伴随着洗钱、违规清算等问题;聚合支付机构起步较晚,在数据安全、信息保护、风险防控等方面也缺乏经验;部分聚合支付机构无证从事支付结算业务、违规截留商户结算资金、网络诈骗、赌博洗钱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另一方面,聚合支付行业缺乏明确标准,总体处于盲目发展阶段,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

  二是市场逐渐固化,中小机构转型压力增大。过去,支付机构赖以生存的消费金融、电商、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物流等场景已经固化,把控在少数巨头手中,市场壁垒越来越高,而新的支付场景存在行业的天花板限制,或者短期投入大,暂时无法形成行业扩张的新动力。而扫码支付互联互通,可能会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此外,在支付市场,银行过去主要是提供接口和通道,处在整个产业链的上游;未来,银行将会加大在支付领域的投入力度,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迎来有力的竞争对手。特别是位居中游位置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会面临市场份额的重新洗牌,长期形成的线下支付格局也将受到冲击。

  三是面临监管和业务的不匹配、商业模式和牌照的种类和业务实施标准的错配。虽然人民银行已经下发了条码支付相关文件,但手机支付对应的移动支付管理办法尚未出台。目前,已经出台的管理办法侧重于安全和技术管理,在业务层面尚有争议。此外,2019年快速发展的生物识别支付(刷脸支付、虹膜支付等)已得到快速应用,关于生物识别的标准、业务牌照审核尚未下发明确的监管规则。

  3、从证券清算结算体系来看,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债券市场分割,特别是债券市场金融基础设施的碎片化问题仍然存在。近年来,交易所债券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距离市场预期效果仍存在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债券市场的安全与效率。例如,虽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公司)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结算公司)建立了互联互通关系,但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尚未与中国结算公司建立联通关系;在债券跨市场托管方面,目前仅国债、地方政府债和部分企业债可办理跨市场转托管,其他债券市场品种的转托管业务仍然受限。

  二是证券市场尚未建立明确的场外交易数据库,存在市场数据信息多头报送现象。交易数据库理应纳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范畴,在防范风险、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中应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公募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相关数据由不同机构进行统计,缺乏统一的数据集中报送机制。报送数据的标准无法有效统一,对后续数据挖掘以及市场监测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了一定影响。

  总之,我国支付市场健康、快速、高效发展的总体趋势不可逆转,在此过程中,充分认识和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有助于实现支付服务实体、助力新经济发展、应对疫情危机、加强支付消费者保护、保障金融稳定的多重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