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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pos终端商户的日常管理介绍(结算、回访、巡检、退出)

2020-10-19 来源:收银手册 作者:四川银联清算协会

  特约商户的日常管理包括银行卡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回访、巡检和退出四大类。

  一、商户银行卡交易资金结算账户

  商户银行卡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1)除个体工商户可以将与工商执照名称一致的个人结算户作为结算账户外,其余商户类型不得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资金结算账户。

  (2)银行卡资金结算账户户名与商户名称不一致的,应有商户的书面授权。

  (3)商户协议中的银行卡交易资金结算账户信息应由商户填写,并予以确认。

  二、特约商户的回访

  (一)工作内容

  (1)核实商户登记的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MCC设置是否与商户主营业务相匹配。

  (2)了解商户的经营状况是否正常。

  (3)检查商户是否按协议规定受理银行卡业务,银行卡业务受理的操作流程是否规范。

  (4)检查银联卡受理标识是否正确摆放,业务受理手册、终端操作手册、宣传促销用品和空白签购单等业务受理用品是否齐全。

  (5)了解商户银行卡交易资金结算、对账和差错处理情况,检查商户交易凭证和相关单据是否按规定保管。

  (6)了解商户在银行卡业务受理方面的需求和建议,协助商户解决业务受理中存在的问题。

回访

  (二)工作要求

  (1)所有商户每半年应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回访;重点商户每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回访;新发展的商户必须在业务开通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电话回访,1个月内进行现场回访。

  (2)对当月无交易或交易量偏低的商户,应在次月进行电话回访:对连续两个月无交易或交易量偏低的商户,应进行现场回访;对连续三个月无交易或交易量偏低,且没有培育价值的商户,应进行撤销处理。

  (3)关注新闻媒体、工商、税务等部门披露的商户信息,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现场回访。

  (4)商户回访前的准备工作应包括:①了解商户基本信息、近期交易量、差错业务处理以及商户疑似风险案例调查处理等情况;②填写相应表格,登记商户基本信息。

  (5)商户回访时必须携带并向商户出示员工工作卡。

  (6)回访过程中,发现商户有异常情况的,应视情况做如下处理:①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商户,应立即要求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撤回终端设备,并按照“商户撤销”的业务处理要求办理商户撤销手续;②商户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破产、倒闭或被查封等情况时,应撤回终端设备,并按照“商户撤销”的业务处理要求办理商户撤销手续;③商户因迁址等原因无法联系时,应暂缓其交易资金结算,按照相关的业务处理要求关闭商户终端交易功能,并采取积极措施,联系查找商户;④发生终端设备丢失时,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在网络系统中关闭该终端的交易功能,做好相关登记,并按照“清偿”的业务处理要求与商户协商办理清偿手续;⑤对发现的疑似风险商户,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⑥商户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向商户核实、确认信息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并按照“商户信息变更”的业务处理要求办理信息变更手续;⑦商户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时,应视其风险状况,及时撤回终端设备,并冻结或撤销商户。

  (7)回访结束后,应登记回访服务工作单,出具回访意见,对商户履约情况、经营状况及银行卡业务受理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8)对商户提出的需求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协助商户解决业务受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此外,特约商户的回访还包括再培训。再培训是指对商户财务人员和收银人员深入地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商户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提升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

  三、特约商户的巡检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银办发(2014)236号)的工作要求,收单机构应当建立特约商户现场检查制度。对于实体特约商户,至少每半年亲自现场检查一次;对于网络特约商户,要视情况适当提高检查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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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特约商户的退出

  商户撤销是指银行与商户终止协议,完成商户终端撤机、银行卡交易资金结算、对账、差错处理以及清偿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一)退出条件

  商户发生以下情况时,银行应及时对商户进行撤销处理:

  (1)商户符合各行商户风险管理办法中 “风险商户撤销基本条件”;

  (2)商户信息变更,不再具备银行卡受理资质;

  (3)商户连续三个月无交易或交易量偏低,且不具备培育价值;

  (4)商户要求终止商户协议,经协商同意解约;

  (5)符合商户协议规定的其他终止条件。

  (二)退出申请

  需要退出的商户,应填写退出申请表,说明退出原因。商户主动提出解约时,银行还应对商户进行实地考察,现场了解商户解约的原因,并对有价值的商户进行挽留。对确需解约的商户,应由商户签章确认。

  (三)退出的审批

  银行应根据商户撤销条件、商户经营状况和业务受理情况,对商户撤销申请进行审批。

  (四)商户退出处理

  (1)银行书面通知商户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包括:①商户协议终止原因;②商户协议终止生效时间;③商户协议终止后的相关责任。

  其中,商户协议终止后的相关责任有:①商户协议终止后,仍需承担协议规定的保密责任;②商户协议终止后,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上溯180天内的任何一笔交易,如有持卡人提出调单或退单的要求,商户仍有责任协助处理;③商户协议终止后,如需对协议终止前的交易进行退货,应先足额缴存退货资金,再办理退货业务;④商户协议终止后24个月内,收单机构对协议终止前的交易仍有查询及追索权。

  (2)填制相应撤销作业单,按照各行相应的终端管理办法“终端撤机”的业务处理要求进行现场撤机。对于因风险原因需要撤销的商户,为保全资产,防范业务风险,可先行撤机,再办理商户撤销手续。

  (3)完成商户银行卡交易资金结算、对账和差错处理工作,并由商户签章确认。

  (4)根据商户风险状况,对商户终止协议日起上溯至少180天内风险程度较高的交易进行调单核查并影印留存;如商户无法提供单据或单据有瑕疵,应及时向商户明确有关的风险责任,并视情况暂缓其银行卡交易资金结算。

  (5)按照“清偿”的业务处理要求,完成终端押金、服务费、设备赔偿金等费用的清偿处理。

  (6)根据商户提供的相关注销手续,更新商户档案资料,并在网络系统中注销商户。

  (7)对于因风险原因撤销的商户,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登记商户风险信息,并在协议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风险商户信息报送至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