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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境外交易风险的研究与控制

2019-05-10 来源:安全付 作者:婷婷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 持境内银行卡外出旅游、购物、留学人数明显增多, 给中国公民出境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在实际用卡过程中, 套现、转移资产、洗钱、银行卡被盗刷四大类风险现象依然突出。因此, 加强银行卡境外交易风险控制研究,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银行卡境外交易特点

  1.1 境外市场份额占比大

  数据显示, 截至2017年底, 中国银联卡全球发行量累计66.93亿张, 近四年年均增长10.68%;其中, 境外发行量累计8700万张, 年均增长35.47%, 远超境内发卡增速。

  1.2 境外受理范围广

  中国银联数据显示, 截至2017年底, 中国银联卡可在境外168个国家和地区的2300万家商户和164万台ATM机上使用, 比2014年底分别增加了18个国家和地区、900万家商户和44万台ATM机, 用卡增值服务不断丰富。

  1.3 境外交易规模大

  数据显示, 2017年银联网络实现国际业务交易1.4万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14%。国家旅游局统计公报显示, 2017年国内人员出境旅游13051万人次, 境外消费1152.9亿美元, 购物消费仍占据境外支出主导地位, 且消费绝大部分以银行卡交易为主。

  1.4 快捷支付迅速崛起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快捷支付业务已成为境外移动支付的主力军。《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 (2018) 》数据显示, 截至2017年底, 全国共有非银行支付机构243家。以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为代表的第三方移动支付正在境外蓬勃发展。

  2 银行卡境外交易潜在风险

  银行卡在境外使用便利的同时, 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2.1 非法套现风险

  受限于各国金融监管、消费水平和外汇政策的不同, 境外商户和消费者通过利益合谋来实现套现。常见的非法套现有三种:一是跨境汇兑套现, 就是个人先在境内用人民币购买电子礼品卡, 然后再在境外将礼品卡兑现成外币, 实现资金的跨境流动, 不过此渠道一般可运作的资金规模较小[1];二是网络套现, 通过非银行支付平台, 如支付宝、财富通等中介, 将账户余额转成现金;三是POS机套现, 消费者在境外商户POS机刷借记卡或信用卡, 伪造交易记录套现。首先境内个人以境外旅游、探亲的名义出境;然后在境外通过POS机虚假交易大肆购买商品, 将银行卡内资金转移到中介账户, 最后中介商扣除一定的佣金或手续费后, 将余下的资金以现金或其他形式返还给持卡人。利用银行卡境外套现路径, 见图1。

  2.2 非法转移境内资产风险

  鉴于国内已对不合法资产以及不能说明其来源的资产转移进行诸多限制, 境内个人为了将资产进行海外转移, 主要采用三种方式:一是通过地下钱庄转移, 境内个人只需缴纳相关“手续费”就可以将人民币资产转移到境外;二是以境外直接投资形式转移, 通常在监管制度极为宽松和低透明度的“避税天堂” (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 设立离岸公司, 以境外直接投资名义汇出资金;三是通过境外特定关系人大额刷卡消费, 而这些特定关系人往往在境外注册企业。

  2.3 洗钱风险

  银联卡跨境结算因方便快捷、小额汇款便利、覆盖国家多、手续费低等特点, 使其易成为犯罪分子跨境洗钱的工具。最常见的, 一是通过虚假贸易等方式将资金在第三方支付企业提供的虚拟账户间多次转移, 隐匿资金源头;二是利用网络虚拟产品, 将大量现金在网络上购买不记名预付卡、虚拟购物卡、礼品卡等代金产品再将其余额转入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虚拟账户中充当网络理财产品收益将黑钱漂白;三是将非法所得巨额资金拆分成小额款项并以不同名义存入银行卡账户, 然后在境外进行小额取现。

  图1 利用银行卡境外套现路径

  

        2.4 银行卡被盗刷风险

  近几年来, 中国出境游惊现“爆买潮”。与此同时, 为了应对越来越多的中国游客购物, 境外商家和ATM机开始接受中国银联卡交易。但有些国家银行卡交易的安全措施尚不完备, 安全性不够高, 导致盗刷事件频繁发生。目前国际市场上的银行卡主要分为IC芯片卡、磁条卡以及芯片磁条复合卡。其中, 芯片卡的安全性最高。然而, 由于芯片卡支付终端及ATM机读卡器更加昂贵, 境外国家很多商家, 尤其是中小零售业者, 尚未采取芯片卡交易方式, 只能接受安全性低的磁条卡交易。这些安全漏洞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他们使用容易伪造的磁条卡有组织实施犯罪。

  3 政策监管分析

  在银行卡境外交易管理中, 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用于规范银行卡境外消费, 保障个人或企业合法用汇需求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对于打击“三反”金融活动, 堵住监管“漏洞”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在实际用卡过程中, 仍然存在政策监管不足等问题。

  3.1 交易真实性难以审核

  尽管《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 “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 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 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 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2], 但现有的政策法规对资金来源、用途以及流向并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银行对个人开户真实用途及境外提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何甄别, 无法实时获取持卡人个体全口径数据等问题, 制约了银行对客户的交易进行尽职调查作用的发挥, 难以控制客户办理银行卡进行境外非法交易的行为。

  3.2 购汇额度限制标准不一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规定, 境内个人购汇实行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的年度总额管理。但境内银行卡境外取现业务不占用个人购汇额度, 选择不同的还款方式, 所带来的购汇额度也不一致。比如中国银联渠道下的信用卡境外消费都是以人民币记账的, 个人不用购汇还款, 直接用人民币还款, 不受个人5万美元购汇的额度限制;但个人通过网银、柜台、ATM机先购汇再还款是需要纳入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的, 购汇金额受个人结售汇限额的限制;除此之外, 境外刷卡消费并不占用个人购汇额度, 也给虚假交易、非法套现提供了可能。

  3.3 通过商户类别限制交易难以有效实施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虽然设定了72类金额限制类商户, 但这些金额限制类的商户也能在完全放开类中找到相应的类别, 例如金额限制类的5094 (宝石和金属、手表、珠宝) , 可以在完全放开类中找到5944 (珠宝、钟表、银器店) ;又如限制类的5044 (办公、照相、影印、缩微拍摄设备) , 可以在完全放开类中找到5978 (打字机商店—销售、服务和租赁) 相类似的类型。实际上, 为了能够承揽中国人的大额消费, 境外商户很可能会刻意选择完全放开的商户类别码来规避监管。更有甚者, 在赌博交易 (商户类别码7995) 被列为完全禁止类的情况下, 澳门的赌场通常与酒店混合经营, 如果赌场申请的商户类别码是3501-3799 (住宿-旅馆、酒店) , 那么客户在赌场内就很容易刷卡获得赌博筹码。

  3.4 技术实施受限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的通知》虽然明确规定2016年9月1日起, 各商业银行新发行只能是金融IC卡, 自2017年5月1日起, 全面关闭芯片磁条复合卡的磁条交易。但是对于存量磁条卡, 并没有强制规定不得使用。还有, 由于银联的芯片标准与visa或者master卡的芯片标准不一样, 目前大部分双标卡都是磁条卡。这些磁条卡很容易被不法分子通过盗刷装置窃取银行卡信息制作成伪卡。由于很多境外国家交易设备因为成本原因并没有同步升级, 只接受低安全的磁条交易。所以很多海外犯罪组织正是利用这一漏洞, 组织人员使用伪造中国银联卡到这些国家进行盗刷。

  4 政策建议

  4.1 认真落实“展业三原则”

  银行在发卡端和受理端的准入环节, 应严格执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 尽可能掌握客户的身份信息、办卡用途等情况, 合理划分客户风险等级;加强消费环节的监控, 提高监控成效;对境外商户应严格把关, 对存在信用卡套现、洗钱等风险的商户予以定期清理。

  4.2 统一购汇额度标准

  建议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境外取现额度纳入个人购汇额度范围内, 并对境外刷卡消费实施相应的金额限制。

  4.3 加强对境外特约商户的管理

  境外特约商户的收单业务应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对商户进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来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尽量明确规定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 (MCC) , 避免出现相似或雷同商户类别。同时, 可以委托银联国际对境外特约商户进行现场检查, 打击套码行为, 减少境外不合规交易的发生。

  4.4 加强与境外金融管理机构的合作

  进一步加强与境外金融管理机构的合作, 将我国自主研发的金融芯片卡标准向全世界推广, 对于未采取芯片卡交易方式的国家, 建议其调整我国银联卡取现及消费金额上限。同时, 对那些协助套现或者只接受安全性低的磁条卡交易的境外商户取消其加入中国银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