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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的三个阶段

2020-01-09 来源:安全付 作者:Memory

  本文为第三方支付技术与监督,其中一章节,如需查看全文,请点击:《第三方支付技术与监督》全文

  在我国,传统的实体行业中支付服务往往由银行提供。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出现,非现场服务等新业务类型的产生,传统的支付模式成为这些虛拟服务发展的瓶颈。

  传统的支付方式往往是简单的即时性直接付转,一步支付。其中现金结算和票据结算适配当面现货交易,可实现同步交换;汇转结算中的电汇及网上直转也是一步支付,适配隔面现货交易,但若无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会导致异步交换,容易引发非等价交换风险。

  1999年,国内产生了第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一首信易支付平台,其属于早期 的互联网支付网关企业,首信易二级结算模式开创了中国的在线支付。此外,网上银行的发展也成为第三方支付,尤其是网络支付的诱因和基础。在2002年之前,各大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在不断发展完善中,并且各自向商家提供不同规范的支付接口。

  由于当时金融机构统一集中还在进展之中,商业银行的多级结构为商家和消费者造成了诸多不便。2002年3月,中国银联的成立解决了多银行接口集成的问题,地方银联有条件向商家提供多银行卡在线支付接口,使异地跨行的网上支付成为可能,消费者的个人计算机作为支付服务的虚拟终端,通过Web页面输人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即可实现网上支付。

  总的来说,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一在线交易的支付网关模式

  支付网关的模式是最基本的第三方在线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厂商是各家商户和银行之间连接的“中转站”,能够有效地提升电子支付的效率,并从逻辑架构上降低搭建支付系统的成本。这种支付网关模式的第三方支付,主要特点是服务于已经达成交易的资金支付,即交易是支付的前提。支付网关模式是最普遍的第三方在线支付模式,所有第三方在线支付厂商都提供该模式,但由于其属于被动响应的服务方式,因此其发展速度受限于应用市场的发展程度。至今该模式仍在广泛使用。

  第二阶段一促成交易的信用中介模式

  真正推动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的模式是2004年开始出现的信用中介模式,该模式由支付宝首创,支付宝也快速成为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绝对领先者。信用中介模式的价值在于促成交易,中国互联网交易信用体系一直不健全,而信用中介的模式能够通过第三方介人的模式有效解决在线交易中的信任问题,真正实现促成交易。随着这一瓶颈的突破,中国网上零售市场得以飞速发展,而信用中介模式的第三方在线支付方式也迅速成为主流,培养了最广泛的使用人群。信用中介模式的使用前提是用户需要注册一个虚拟账户,虚拟账户的出现也大大提升了用户在线支付操作的便捷性,成为了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用户认知度最高的支付方式。除了创立该模式的支付宝外,腾讯旗下的财付通也在2005年年底以信用中介模式进入第三方支付市场。在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除支付宝和财付通外,其他的厂商由于没有理想的商户平台,均没有成熟的信用支付模式应用。

  第三阶段一创造交易的便捷支付工具模式

  便捷支付工具模式的重点在于工具,即支付账户或者电子钱包成为用户经常使用的具有工具属性的应用之一。便捷支付工具模式有两个方面的体现:一方面是基于互联网的支付工具,支付宝在2008年注册账户达到1亿,2009年达到2亿之后,已经具备了中国互联网基本应用的属性,即与QQ等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箱一样成为中国网民上网必用的应用之一,而支付宝面向个人用户集成的公共事业缴费、信用卡还款转账收款、电信缴费等功能则是用户主动使用支付宝的重要动因,也由此具有创造交易的价值;另一方面则是基于手机客户端的移动支付业务,随着中国4G时代的逐步深人,手机支付业务将会日趋成熟,支付应用与终端用户绑定得更加紧密,工具属性也将更加明确。支付宝在2009年下半年相继推出了面向主流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的手机支付客户端,财付通也于2014年推出了微信支付,这些第三方支付厂商的个人支付账户工具有力地推动了移动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便捷支付工具的模式必将成为第三方支付市场加速发展的最强推动力。

  互联网、无线网络和移动网络应用的普及以及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完善促进了第三方支付行业快速发展。目前,支付宝、财付通、环讯、快钱、银联、易宝、网银在线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保持稳步增长势态。根据央行发布的《2015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2015年,中国网上支付市场发展十分迅速,交易规模达到2018.2万亿元,同比增长46. 67%,而在移动支付业务方面,交易金额则从2014年的22. 59万亿元迅速飙升到108. 22万亿元,同比增长了379. 06%。同时,2015年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累计发生网络支付业务49. 48万亿元,同比增长100. 16%。

  在第三方支付的各种业务形式中,银行卡收单业务目前仍然是第三方支付的主要业务形式,它伴随银行卡的普及与发展产生。持卡人通过使用银行卡而获得各种便利,并为此支付费用。而发展收单业务就是为持卡人提供使用银行卡的环境并提高使用银行卡的便利程度,因此收单业务是整个银行卡体系运行必不可少的基础。银行卡收单业务随银行卡发行开始,从2003年开始迅速发展。2003 年,银行卡总发行量只有6.5亿张,受理银行卡的特约商户只有20余万家,POS机数量不到35万台,银行卡消费交易仅三千余万元。到2015年年底,我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总量已经达到54. 42亿张,全国特约商户1 670万户,联网POS机2282.1万台,银行卡消费交易达到42.91万亿元。

  预付卡是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出现最早的业务形态。在20世纪80年代,就以购物券的形态承担预付卡的职能。国家对购物券和预付卡的管理政策也几经变化:1991年5月,禁发购物券;1993年4月,禁收预付卡;2006年8月,禁银行参与;2010年6月,监管第三方机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也从没有信息系统支撑发展为依赖IT系统支撑、多终端复用等方式实现便捷支付。

  中国第三方支付保持了较高的发展速度。从2008年起,中国第三方在线支付市场能够快速发展,一方面源于用户规模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也源于应用的快速发展,使得用户的ARPU值也得以快速提升。第三方在线支付业务不仅在网上零售市场得以广泛应用,在网络游戏、航空机票零售和分销、电信充值、公共事业缴费、信用卡还款、网络彩票、基金保险等多个领域也快速渗透。

  政策的日益完善和互联网的普及,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是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2015年中国网民达到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超过了50% ;手机网民规模达到6.2亿,使用手机上网人群的占比由2014年的85. 8%提升至90. 1%,手机成为拉动网民规模增长的首要设备。同时,中国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已经成熟,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基本形成,《电子签名法》的实施也使得支付活动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