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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支付行业产业链的构成

2020-01-09 来源:安全付 作者:Memory

  本文为第三方支付技术与监督,其中一章节,如需查看全文,请点击:《第三方支付技术与监督》全文

  在非金融第三方支付行业的产业链中,上游是银行和银联等金融机构,非金融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支付服务的提供商,下游是使用支付服务的商户和消费者。研究机构、投资机构、检测机构、认证机构是行业的辅助机构,为支付机构提供资金、客观评价、共同构建行业信任和活力,促进行业发展。行业协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监管部门从维护金融稳定,促进行业持续发展的角度对行业进行监管。行业内部支付机构自发组织形成行业协会和联盟以规范行业行为,共同开拓行业市场,完善支付技术等。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

  第三方支付机构是独立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外的支付机构,主要向企业或者个人提供小额支付和收款服务。第三方支付机构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有线电视网、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的通信网络等渠道,通过支付网关、收单POS机、机顶盒等设备设施帮助企业和消费者完成支付交易,并不断创新更为便利和安全的支付技术与模式。

  二、上游企业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上游企业包括商业银行这类资金流人流出的机构和银联这类提供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的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和商业银行或者银联系统连接的方式,完成下游企业的支付清算。

  三、下游企业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下游企业包括:收付款企业、机构(如电子商务企业.百货零售业商家、政府机构等)和个人(如个体消费者、个体小额交易的收付)。下游企业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和服务对象,更是支付机构的利润来源,主要通过收取下游企业的费用实现支付机构的盈利和运营。

  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客户群体主要包括商户和普通消费者两类,根据支付业务技术模式的不同有所区别:

  大部分支付模式都是商户作为客户群体,普通消费者作为用户群体,为商户更方便地收取消费者付费提供服务。

  部分支付模式是消费者和商户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都是支付服务的客户,同时也都是支付业务的用户。如消费者使用拉卡拉的家用POS机,消费者使用支付宝完成货币汇兑的业务目前都需要收取初装费或者手续费。

  四、辅助机构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辅助机构是独立于支付交易环节,从第三方推动支付机构和行业发展的机构。辅助机构包括:研究机构、投资机构、检测机构、认证机构等。

  1、研究机构研究第三方支付行业市场、用户、支付技术或者企业运营,为支付机构后者投资机构、监管机构提供决策参考;

  2、投资机构向第三方支付机构注资,为第三方支付企业提供启动和运营资金并从中获利;

  3、检测机构对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系统的功能、性能、安全、外包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测,客观反映支付机构的技术指标;

  4、认证机构对支付机构业务系统和支付设施进行全面的评估,从技术和管理两个维度评估支付机构的运营,为监管机构和下游企业选择支付机构提供参考。

  5、监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的作用是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监管,保证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规范和稳定。从2005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发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对非金融支付机构开展支付业务的权利义务、风险控制、安全系统等问题进行了规定,从政策层面上降低了行业风险,对全行业机构进行监管。

  同时,2011年支付行业成立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会员单位包括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支付清算服务行业的自律组织,业务上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

  五、行业内部组织

  为了推动行业发展,共同研究支付技术,拓展支付市场,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联合产业相关企业形成一些内部联盟,共同推动非金融支付业务发展或者提升行业安全性。例如,2011年,由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安全公司、浏览器厂商、电商企业等横向产业链成员,以用户支付安全为核心,成立安全支付联盟。通过联盟成员间共享技术、数据,情报等更为紧密的合作,希望对支付用户实现从终端环境、浏览器、支付系统到网银系统交易全流程的安全保护,更有效地防止钓鱼类诈骗。